德保检察院公诉一起涉恶团伙案件 一审宣判13人获刑

更新日期:2019-08-07 来源:本站

8月7日上午,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某刚等1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德保县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一年零三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部门代表、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公开宣判。

 

德保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刚、黄某森等人为了逞强争霸,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在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中,梁某刚、黄某森召集同伙并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人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德保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建立长效监督和协调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案件线索摸排, 强化对外协调,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关联案件播报:

8月7日下午,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振等9人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德保县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一年零二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