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钟办理7起速裁程序案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更新日期:2019-11-01 来源:本站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7起危险驾驶案件,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凌俐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德保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7起案件庭审用时仅20分钟,德保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对7名被告人作出宣判。

背景介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速裁程序:是指基层人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作为承办人,凌俐检察长负责该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凌俐检察长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研判案情,依法提讯被告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了被告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被告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简案快审,适用速裁程序,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的基础上,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对化解社会矛盾和提升社会治理效果、提升诉讼效率、强化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地位和审前过滤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凌俐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带头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要求“检察长要带头办案”的具体实践,为带动全体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检察业务能力起到了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