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毒品犯罪,德检在路上 ——覃某甲等六人贩卖、制造毒品案一审判决,最高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更新日期:2020-10-12 来源:本站

近日,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覃某等6人贩卖、制造毒品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德保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公诉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覃某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潘某才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潘某宏、周某菜、杨某昌、方某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十二年零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覃某等人交叉实施贩卖毒品犯罪8起、制造毒品犯罪1起。该案作案次数多,涉案毒品数量大,时间跨度长,社会危害严重,案情重大、复杂,调查取证难,社会影响大。德保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的办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黄赢生担任主任检察官、员额检察官陆建设、检察官助理龚新创为成员的办案组,集中集体智慧,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有针对性地收集、补强、固定证据,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宏观把握,微观深入,综合运用证据,细致审查,精准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有理有力有节,注重法治宣传,展现了办案的技巧和艺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