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俱乐部”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宣判

更新日期:2020-12-31 来源:本站

近日,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概等18人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18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德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起,被告人黄某概等人阻拦为那温村工程项目运输建设原材料的运输车辆,并建立“那温狼群车队”,实施强行供应鹅卵石的犯罪行为。为达到迫使承包那温村相关工程建设的施工方使用那温屯供应的石料和那温屯运输车辆获利的目的,黄某概、李某都等18人每人投资3000元入股倒卖石料,并创建“河边俱乐部”微信群,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拦路、拦车为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发展形成了以黄某概为首要分子,李某都、李某写、李某颂为重要成员,黄某立、李某喊等14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斗争精神,剑指黑恶,在收官之际再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土壤。下一步,德保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为进一步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