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检察院以“三个着力”抓好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机关创建工作

更新日期:2021-11-25 来源:本站

为抓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德保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神,在2020年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在基础上,继续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传播司法为民的法治正能量,为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贡献检察力量。

一、健全机构、凝聚共识,着力提高全院创建思想意识

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明确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工作中,把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整个院的整体布局,一同谋划、部署和推进。结合执法办案,持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

二、聚集主责主业,着力提高司法为民工作

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建设。(一)利用壮族“三月三”和壮民族的传统节日,送法下乡,宣传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民族政策了解,增进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认同感、向心力。认真开展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从小抓起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五年来,开展法治进校园23次,受教育师生6.2万人次。(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恶势力案件6件54人,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铲除祸害,增进了民族团结与融合,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推进平安德保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创下该院公诉案件27“零”无罪记录。(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件件有回复,答复达100%。持续18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保留该荣誉的基层检察院。(五)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捍卫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督促行政机关挽回国有资产流失1475.69万元。(六)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边远山区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救助力度,办理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4件41人,发放救助金40.07万元。其中涉及边远山区瑶族同胞的困难群众4件6人,发放救助金7.35万元。

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高检察工作新担当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去谋划与推进,坚持把高质量脱贫和乡村振兴放在首位。选派1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4名干警担任工作队员,坚持长期驻村工作,全脱产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全院干警与140户贫困户结对帮扶,脱贫率达100%。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12人,救助金额14.27万元。加大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投入,2019年,资助紫巴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2万元,扶贫捐款1.6万元,慰问困难贫困户和支持村组织建设8.5万元。疫情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派出500人次参与县城小区疫情防控、疫情接种和挂点村疫情防控工作,发动全院干警“以购代捐”“以购代帮”,4次购买群众滞销的鱼和鸡共计3万余元。2021年9月资助平隆村平隆屯改善饮水工程1万元,给东江村、平隆村、紫巴村分别赠送电脑和打印机。抗震救灾期间,成立应急分队,派出108人次前行震灾区住勤值守,帮助群众撤离和搭建帐篷,维护社会治安。2020年6月荣获2018-2019年度百色市脱贫攻坚先进后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