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公开

更新日期:2017-09-19 来源:本站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根据2017年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及业务开展的需要,比较2016年度收支情况,分清轻重缓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分配各项支出,按照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开源节流的原则,安排年度经费预算。

     二、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有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工科、检察技术科、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政研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足荣镇检察室、马隘镇检察室、燕峒乡检察室等18个科(局)室。编制人数共50,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6人,事业编制4.现实有在职人数47(其中政法编制44,事业编制4);退休人员有7人,遗属有3,协警5,公益岗9人。全年财政全额共养人数为68人。2017年,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规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紧紧抓住“四化”检察院建设为目标,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从严治检,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预算收入

2017年预算总收入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657万元,比上年增长21.22%,项目支出收入(不含追加补助)52万元,比上年减少60%

四、预算支出

2017年预算总收入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657万元,比上年增长21.22%,项目支出收入(不含追加补助)52万元,比上年减少60%

具体收支预算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3万元 ,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务费:28万元,用于单位日常业务公用经费。

(三)业务费90万元,用于查办案件及各项检察业务所需办案费用。

(四)招待费1万元,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及检察业务往来招待费。

(五)培训费1万元,用于检察业务人员培训。

(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本单位8辆车辆业务及办案用汽油、车辆维修等。

(七)福利费3万元,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福利费.

(八)工会经费6,用于工会活动经费.

(九)公务交通补贴41万元,用于补助公务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及遗嘱生活补助等。

(十一)项目支出:52万元,其中用于检察业务装备采购52万元。

五、德保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17万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增加0.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交办及异地交叉办案数量不继增加,业务往来接待有所增加。主要说明:
   1、公务接待费1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1.7%。,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及检察业务往来公务招待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同比持平,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相关规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8辆,此费用主要用于各业务部门外出办案及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3、无因公出国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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