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更新日期:2024-02-29 来源:本站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德保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维护“两个确立”,增强党建引领,突出主责主业,以法治德保建设规划等要求为抓手,加强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和“十大检察业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2023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增强政治担当,主动服务社会大局稳定。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检察工作摆进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德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聚集主责主业,增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推进平安德保建设。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重点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以更广视野、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推进平安德保建设。

3、狠抓队伍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主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新期盼,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主动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换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换机制,推动检察建议工作落实落细。积极做好县人大对法律监督的工作调研,主动接受监督。开展“两官两员一律”进乡村服务活动30人次,主动服务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建设。开展“检察开放日”进校园活动2次,案件听证会2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自觉接受监督。

二、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亮点不多,有的业务还相对滞后。2、创先争优意识和干事创业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外部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性不够。

3、监督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在监督中办案和在办案中监督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深化。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突出检察职能,推进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服务“三农”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实行“应救尽救”。受理审查涉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13.5万元。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为民造福的百年大计”重要论述,积极参与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并提起公诉18人。积极开展滥伐林木民事公益诉讼和“清洁乡村”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金融风险,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活动,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人,提起公诉59人。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典亮企业,检护发展”等专项活动,主动走访企业,与县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难题。到企业开展法治讲座2次。依法严惩影响企业发展的侵犯财产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提起公诉6人。

(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批准逮捕146人;受理公安机关、上级检察机关及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514人,审结后起诉249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3人,不起诉85人。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人数268人,适用率达83.49%,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94.92%。

加大社会热点案件办理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继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提起公诉陆某、黄某涉嫌盗伐林木案及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得到人民法院采纳并作出有罪判决。一年来,提起公诉涉嫌盗滥伐林木案件 17人。强化金融风险,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批捕涉电诈案件22人,提起公诉59人。对“黄赌毒”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网络赌博摊点从严从快打击,批准逮捕涉“黄赌毒”案件46人,起诉39人。

(四)加强服务保障民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招募了21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各个领域的优势,积极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凝聚各方优势,协同共治”的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

积极开展“保耕地,护农业”“推进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等各项专项监督活动,与县自然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共同建立田长、林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审查终结22件。督促治理被损毁、污染林地共500多亩、督促清理建筑垃圾150吨、督促清理全县各乡镇非法医疗广告268张。

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典亮企业,检护发展”等专项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和法制宣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

(五)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高度关注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积极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全国全区“两会”、东盟博览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来信来访44件,回复率与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两项指标保持100%。

积极推进检察长接访和院领导办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7人,接待案件27件,亲自包案办理信访案件7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

(六)加强未年人检察工作,扎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德保县实验小学和东凌镇那王小学,为他们上法治课和帮教工作,接受教育师生300多人,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妇联等领导到场指导。

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县城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2场,受教育人数达1000多人。

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人,提起公诉26人。

(七)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辖区内1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1份。

做好监管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对在押人员法律法规教育,配合看守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参加联席会1次、安全大检查3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开展涉财产刑执行违法监督工作,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

(八)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诉讼监督

聚焦公正司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公安机关收到要求说明理由通知书后,均主动立案或撤案;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注重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审查工作,向公安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公安机关均已纠正,纠正违法监督建议采纳率达100%。

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4人。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中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人民法院采纳并纠正。

(九)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行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要求贯彻始终,突出抓好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推进主题教育与检察业务双融合双促进。

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建设相关精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云山夜校”18期,着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政治忠诚,为检察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开展教育培训,抓好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自治区院、市院和县委培训规划,采用集中学习培训、参加上级院的专家授课、业务骨干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岗位知识的学习,先后派出干警参加培训70余人次。举办学习二十大精神暨庆祝党建102周年主题演讲比赛1次,团建活动1次。

(十)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廉洁意识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有问必录、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形成工作常态。组织干警填报重大事项报告,未发现有领导干部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

加强政治建警,自觉接受监督。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1次,市检察院综合考评核验工作1次,并抓好问题整改。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增强队伍的廉洁自律。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落地落实,把廉洁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开展廉政党课2次、谈话约廉8人次、承诺崇廉和家书助廉38人次。

(十一)强化检察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等。

加强检察文化宣传,通过“两微一端”、今日头条、检察日报等平台发布原创信息和法律宣传信息。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2次,利用本土发生的热点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火、电信诈骗、公益诉讼、民法典等相关知识,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增强教育警示效果。

四、2024年度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成效,深化队伍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个规定”的落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保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主动融入大局、更好落实司法为民政策。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松劲,积极主动服务好“三大攻坚战”,做实做优“四大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彰显检察智慧。

(四)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四大检察”和法律、法治工作协调发展。以“高质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以求极致工作为责任,进一步优化案件比,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向好发展,提高案件质量,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做实民事检察,补强行政检察短板,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将检警等司法合作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健全“案-件比”科学管控机制,提高办案质效。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增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提升监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运行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