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18时许,岑某某从家中持一把大铡刀并随身携带匕首窜到德保县城关镇黄某某种植药材的看守房房间,用大铡刀撬开房门活页进入房间,盗走黄某某放在裤子口袋钱包里的现金。
在被黄某某发现并追赶的过程中,岑某某留下200元,将其余现金丢撒在小道路上,为逃脱,岑某某手持大铡刀砍伤黄某某,致使黄某某轻伤二级。
目前,本案嫌疑人涉嫌抢劫罪已被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