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宵一刻廿六万 同床伴侣“爆录像”

更新日期:2016-06-03 来源:本站

    2015年4月,李某(男,化名)认识了自称同行的男性周某某,不久后双方在宾馆发生了性关系。

    不料周某某以已用手机拍下“性爱录像”、欲向社会及李某上级曝光为由,对李某进行敲诈勒索。得逞后,周某某又以“录像”被自己混“黑社会”的“朋友”发现,需要付钱给对方摆平为由,继续向李某敲诈勒索。继而发展到利用这名不存在的混“黑社会”的“朋友”的名义,给李某发恐吓短信进行敲诈勒索。

    在迫于压力和害怕身败名裂的情况下,李某先后给周某某汇去人民币26.78万元供其挥霍。

    目前,周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