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我院凌俐检察长、黄敢副检察长带领控申科干警及妇女儿童维权办公室干警深入敬德镇、隆桑镇、都安乡开展司法救助活动。此次活动,我院共为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2.3万元的救助资金。
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不仅让被害人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还有利于缓和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文:梁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