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更新日期:2018-09-30 来源:本站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其中:食堂厨师1名,园林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性别要求:食堂厨师限为女性,有两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厨师相关工作。园林工作人员限为男性。

2、年龄:男:50岁以下(1968年930日以后出生),女:年龄45岁以下(1973年9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不利于工作的疾病,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计生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根据招聘信息的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送至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云山大道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黄仕统,联系电话:0776-3830959。

 (二)组织面试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岗位需求确定基本内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分数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出现身体检查指标不合格者,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

(四)考核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按照《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件规定执行,合同一年一签。

附: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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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