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重温“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更新日期:2020-10-12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具体要求,近日,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重温“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凌俐原文带领全体干警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提醒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良好的执法办案秩序,坚决斩断干预司法办案的“无形之手”。

为进一步巩固检验学习成效,学习结束就现场进行“三个规定”知识测试。检测检察干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情况。本次学习测试活动旨在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引导干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落实好“三个规定”,真正把规定和办法的具体要求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三个规定”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抓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