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2021年3月24日
地点
德保县隆桑镇陇外屯
工作对象
被害人李某堂
工作内容及成果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德保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承办人审查该案的证据材料后,到被害人家里核实其是否得到赔偿,出具的谅解书是否为真实自愿,并听取了受害人是否同意本案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