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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  | 
				
					 2021年5月7日  | 
				
					 地点  | 
				
					 本院控申部门、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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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对象  | 
				
					 自称马隘镇的群众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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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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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6日上午,一名自称马隘镇的群众家属致电称其亲属间多年前因家庭琐事问题起诉至县法院马隘镇法庭,但未被受理,要求检察机关处理。接到电话后,本人先后联系县法院立案庭、本院控申部门了解情况,并到控申部门查阅相关工作记录。经了解、核实、与当事人沟通,对方愿意将已有的书面材料寄往我院,由本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再次审查相关材料后作出书面答复。目前该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对“两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和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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