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德保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业务
1至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4件149人,分别同比上升11.83和17.68%,不批准逮捕28人,同比下降22.22%,不捕率为29.98%。
共办结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42件236人,分别同比上升31.48%和22.88%。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8人,占同期案件审结人数的88.14%。其中,提起公诉197人,同比上升48.12%,不起诉38人,同比下降175.51%,不起诉率为16.53%。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4件5人,不批准逮捕1件4人,不捕率44.44%,提起公诉4件8人,不起诉3件 3人,不诉率33.33%。
民事检察业务
1至9月,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件,民事执行活动检察建议提出2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1至9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6件,同比上升13.04%,立案17件,同比下降15%%,民事公益诉讼受理6件,立案6件。
控告申诉检察
1至9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控告申诉7个工作日内答复率100%,三个月内答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11万元。
案件管理
坚持每天严格案件“进出口”把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信息。1-9月共发出程序性信息216条,重要案件信息33件,法律文书131份。接待律师 5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