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就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对很多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护苗人”来说,2018年12月可视为一个极具标志性的节点——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制发“一号检察建议”、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以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五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踏石留印。
这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是如何出台的?踏上新征程,如何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答案就在3月1日最高检举行的“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中。本次发布会也是最高检举办的“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
成长路上
不让任何一个孩子掉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既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也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我们可以从一组组鲜活的数字中直观感受到五年来检察机关“双向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成效:
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8.5%、59.9%,高出整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24.8个、32.5个百分点,较2018年上升34.4个、36.9个百分点;
五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1万人,适用率由12.2%上升至36.1%,超过97%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五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涉严重刑事犯罪未成年人17.9万人;
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年均上升3.6%。其中,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3.1万人;
五年来,检察机关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1%,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3.9个百分点;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成2053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五年来救助未成年被害人4.2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亿余元;
……
“每个孩子走上犯罪歧途,都让家庭痛苦、社会痛心。”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对于这样的孩子,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既坚持依法惩戒,又注重教育转化,力促迷途知返,力阻重新犯罪。
不论是依法严肃追究还是宽缓处理,检察机关都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五年来,共有5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知错悔改,顺利考上大学。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治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童建明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心理救助,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一起,综合落实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帮助孩子从遭受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脱离困境、拥抱阳光。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近年来,检察机关结合监督办案及时完善检察司法政策,进一步明确办案规则。如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
多管齐下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高的期待。
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最高检部署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统一办理,2021年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记者了解到,2022年,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9700件,其中来源于所办刑事案件的占比达三分之一。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融合履职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件。”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今年2月,最高检从各地报送的380多个案件中选出最具代表性的四个案例作为
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发布。
“这些案例强调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多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制度集成适用。”那艳芳表示,每个案例都体现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的“化学融合”,反映了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未检融合履职特色。
在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中,检察机关从刑事案件中发现线索,统筹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大数据分析,深挖药品流通领域的治理漏洞,促进有关方面依法履职,推动从顶层设计上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药品监管领域社会治理。
在阻断性侵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感染艾滋病风险综合司法保护案中,检察机关明确,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奸淫幼女,造成艾滋病传播重大现实风险,应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依法加重处罚,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性侵害案件艾滋病风险防控机制和未成年被害人保护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损害修复和风险防控相结合、事前保护和事后救助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模式。
在惩治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综合司法保护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抗诉促进统一此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聚焦案件背后的家庭监护缺失、辍学失管和经营场所监管不力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检察建议等,促推各方落实保护责任。
在未成年人网络民事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明确了涉未成年人案件支持起诉必要性的考量因素,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指引。
凝聚合力
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
2021年6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局面新形势,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法律监督为原点,不断找准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切点,携手各方一起,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画得更好。
“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制发7.6万余份……”童建明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压实家庭教育责任,促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筑得更牢。
2018年,最高检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剑指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余所,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1.5万个。
为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后被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纳,上升为法律规定。
而今,“一号检察建议”从校内走向了校外,已成为检察机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在筑牢校园防线上,法治教育不可或缺。五年间,检察机关推动全国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编发《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制作播出《守护明天》,还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全国巡讲活动。
“我们与最高检联合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在8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着力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共青团中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未来将继续深化此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出台。
在守护未成年人用网安全方面,检察机关集中办理了一批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并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净化网络工作建议。
“去年,我们会同最高检开展了基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试点,下一步,我们会将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纳入制度设计,推动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深度融合。”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孩子就是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童建明表示,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携手各方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