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更新日期:2023-11-1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教育培训等工作 

应勇强调

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能力和水平


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及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全国公务员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固本培元,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推进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能力和水平,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枫桥经验’60年历久弥新、历久弥坚,不断创新发展,根本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办事。”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要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和机制,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要做好总结和推广,推出更多检察机关的“枫桥式工作法”,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要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等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有效控“增量”;认真组织实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努力去“存量”。


检察听证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要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会议强调,检察教育培训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

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聚焦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固本培元。


把政治训练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要以增强检察履职能力为重点,既聚焦普遍性问题不断优化“公共课”,又立足所需、有的放矢设计好“专业课”,防止“上下一般粗”“班次一个样”,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


科学考核是队伍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统筹抓好政治素质考核、检察业务考核、平时工作考核等,以高质量考核促进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全面提升。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肯定。

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


要加强对检察机关女干部的关心关爱,充分发挥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女检协等的作用,团结动员检察机关广大女干部、女同志,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