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准现代化的时代脉搏,实现高质效的办案目标

更新日期:2024-02-06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者按  近日,2023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这是对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2月6日起,《检察日报》陆续推出专家学者的解读文章,对2023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实践意义进行深入阐释,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凝聚社会法治共识,引领检察机关以更高质效的办案履职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解读新闻: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


解读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建伟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其中包括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中,努力打造检察工作多个面向的现代性,领导全国检察机关朝着现代化的目标迈进,明确提出检察工作的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都要在现代化过程中得到全面提升。


检察工作的现代化,首先是理念的现代化。检察工作是检察官积极履职才能完成的工作,检察官的理念对于检察工作的方向、质量和效果都有统摄作用。最高检运用政策引导、理念宣导、组织培训以及加强系统内监督等多项措施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和司法理念,为检察工作其他方面的现代化发展提供必要的意识条件。


检察工作的体系、机制,是制度和组织层面的现代化。先进的检察理念需要外化为具体的制度规则和组织形态,并形成若干完整的检察工作体系,最高检党组以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为重心,力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推动构建三大体系,即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并以这些体系构成要素中的制度和规则之完善为配套措施和实现手段。


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体现了刑事司法所要求的证据裁判原则。强固的证据意识,要求检察机关对指控的案件事实,严把证据关,不但要以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并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还要在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方面强化积极履职、忠实履职、慎重履职,在案件审查、法庭举证和质证等方面体现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让检察官不辱使命,始终以证据巩固司法案件的公正品质。


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立足于本国的实际,从犯罪和司法两个方面,建构轻罪治理所需要的源头治理和程序性出罪制度。最高检最早意识到轻罪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过度刑罪化的倾向保持高度谨慎的态度,认为过多将轻罪人群纳入司法审判的轨道,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恢复性司法的目标,甚至带来社会安定的长期隐患。最高检通过牵头制定的醉驾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等,为轻罪治理开辟了一片天地,形成符合法制原则和现实需求的司法新思路。快马扬鞭,检察机关还在其他轻罪领域继续探索治理之策,为轻罪治理的体系化进行有益的制度建构工作。


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这一法律监督重点领域进行制度建构取得的成果。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检察等全过程监督职能,在刑事诉讼的许多环节与其他机关一道落实相互制约的制度设计,将制约关系与监督关系结合起来,使之共同发挥好保障司法公正的功能作用。


检察工作现代化,体现在案件质量和效果上。最高检党组从全局和个案关系中,认识办案质量与司法效果的基础性和影响力,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检察机关除了理念、体系、机制的提升与改善之外,还要在检察工作能力方面获得全面提升。最高检党组力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提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应当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这一期待体现了对检察人员工作能力等司法素质的高度重视。


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需要在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两个方面下功夫。检察机关近些年来对案件质量的把关愈加严格,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极大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谨慎度,尤其在防止入罪之错方面发挥了明显的约束作用,检察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都有了明显改善。这些措施落实到办案质量方面,就是实体和程序的公正性双双获得保障。好的办案质量应当转化为好的办案效果,这些效果包括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好的办案效果,取决于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认同。增进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民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是强化人民监督和获得广泛社会支持的主要途径。


过去的一年,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和新要求,切准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脉搏。这些理念和要求,在实现高质效的办案目标方面尤见实效。全国检察机关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一年来的努力拼搏可圈可点,由此取得的功绩可喜可贺,值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