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结案!

更新日期:2024-05-2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结

共立案602件

助推长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5月16日上午,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会议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情况,目前该案已办结。


据统计,专案期间,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652条,立案6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92件、民事公益诉讼10件,提起诉讼16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滩涂面积61万余平方米,清理淤泥、固体废物等1400余吨,危废200余吨,有力推动船舶污染系统治理。

 

2022年5月6日,最高检决定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四级检察院一体履职,有效推动解决船舶污染物处置不规范;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不佳;船舶污染物收费模式标准不统一;违规拆解船舶污染环境等治理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全流域联动、多部门协同治理。


针对船舶污染物不符合标准直接排放、收转运记录不实、处置造假、上岸后违规处置等问题,检察机关立案181件,督促处罚企业52家、个人78人次、船舶103艘,收缴罚款215万余元,推动1745艘船舶完善防污染设施。结合办案,推动290余艘船舶,41家企业和20家行政单位安装“船E行”系统。


针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建设不符合要求、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不完善、空转等问题,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2件,推动港口码头新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479套,加快建设专用码头89座、岸电设施216套。


在专案推动下,浙江、安徽、湖北、重庆、四川等地部分港口码头接收船舶生活垃圾由收费转为免费,长江干支流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基本实现全覆盖。


针对船舶拆解作业未经环评、未批先建、占用岸线、冲滩拆解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件,整改、搬迁70家船舶修造企业,取缔非法拆解点7个。由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监督,浙江、湖北等地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未经环评许可,拆解船舶造成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船舶拆解行业。


据了解,最高检先后4次举办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部委和长江经济带11省市有关部门意见,凝聚工作合力;赴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重庆等地开展现场办案和实地督办工作,精准推进专案办理。办案中,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大数据、无人机、快速检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此外,还全面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通过提报线索、协助调查、听证咨询、专业论证等形式参与办理相关案件139件。


在专案的推动下,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初步呈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共治效果。沿江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主动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上海、江苏、安徽均出台了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种类,细化了部门职责,对区域协作事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