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从关键处入手,围绕“五个必须”下足功夫。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如何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如何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捍卫党的全面领导等维度,一体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阐释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鲜明特色,科学阐释检察权属性、法律监督性质等基本问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加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检察为民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必须聚焦法律监督,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突出实践导向、强化履职引领,结合不同业务领域,研究完善高质效办案的具体标准和实现路径,推动构建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率、效果保障机制,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高质效案件。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研究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的务实举措,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
实践创新推进到哪里,理论研究就要跟进到哪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必然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以实践创新破解难题,也需要以理论研究提供支撑。怎样抓实检察理论研究?离不开三个“着力点”:抓实智慧借助的着力点,依托法学理论界的大力支持,持续深化检校共建,高质量建设检察研究基地,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咨询效能;抓实成果产出着力点,因地制宜推出更多标志性、代表性研究成果,切实增强检察理论研究权威性、影响力,促进研究成果在更大范围发挥效用;抓实内部挖潜着力点,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全员研究能力,引导检察人员把理论研究自觉融入日常履职,持续优化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推荐、绩效考核、创新激励等配套机制,切实让检察理论研究受重视、有地位、被鼓舞。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哺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是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的实践,既有检察理论的丰富,也有检察实践的推进,是检察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相融互促。各级检察机关要一体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把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行动上,在检察领域充分释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