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六个一”活动方案

更新日期:2018-01-08 来源:本站



 

为提高我县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社会评价满意度,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18号)、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2017年度全市绩效考评满意度目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绩办发〔2017〕14号)、德保县提高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满意度工作办法(试行)(德绩发〔2017〕1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宗旨与目的
    人民群众是与检察工作联系最为密切的群体,也是绩效考评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主体。把“以公民为中心,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我院绩效的“终极标准”,公众评议工作就是把检察机关的绩效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形成工作从群众中来、让群众看、由群众评的良性循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提高全县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满意度,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群众观点,面向基层、面向管理服务对象、面向利益相关人,对经常与检察机关打交道的企业以及对民生工作有切身感受的广大城乡居民等群体做好沟通、协商、协调、服务等工作,对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本地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的改善,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院成立绩效考评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凌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敢同志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由陆靓鎏同志担任,成员有黄彩花、廖胜钒、罗小荣、陆  岱、李灵巧等同志。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我院绩效考评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上报等任务,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影音资料存档、上报,同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工作措施 

1 宣传展示绩效成果。将涉及本院、各业务科室的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成效亮点等编制成绩效宣传展示材料;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进行板报宣传,并在本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展示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着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检务服务回访。走访联系企业,分别与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对象加强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和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服务经济与社会的能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3、畅通民意渠道。建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使人民群众有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有门。同时建立回应机制,对管理及服务对象的需求、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解、办理、整改及回复工作。把民意调查作为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4、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针对刑事被害人、各行政执法机关、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利用节假日、活动庆典、重大会议等开展好“退赃一次、走访一个、救助一次、宣传一次、联系一次、评查一次”的“六个一”活动,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疏通民意沟通桥梁,争取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与部门的理解、支持,提高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满意度。

5、强化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人民群众等的反馈评价意见后,要将整理后的意见建议反馈至相关内设部门,要求涉及的部门和人员积极整改,并报县绩效办。整改内容包括: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成效、责任单位、责任人。

四、“六个一”活动开展的时间、方法、步骤

1、开展一次退赃工作。由自侦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开展涉案赃款退还工作,将所办理贪污贿赂案件中涉及的赃款退还受害人。时间:2017年4月前,责任人:黄伟刚。

2、开展一次救助工作。由控申部门牵头组织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款,解决受害人实际困难。时间:2017年11月前,责任人:谭宝善。

3、举行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由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牵头,组织一次开放日活动,将案件办理情况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向县领导、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学校老师与学生代表通报。 时间:2017年6月1日前,责任人:陆文富、黄彩花。

4、走访一次困难群众(企业、挂点村屯)。针对精准扶贫工作、挂点帮扶工作与我县投资环境实际,组织院领导到挂点村屯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慰问、帮扶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组织第一书记到荣华乡紫巴村或平隆村部,了解困难、帮助解决其办公环境;组织院领导到本地企业开展座谈,了解并改善执司法方式,提升投资环境。时间:2017年10月前,责任人:吕法学、黄建磊、黄凤燕。

5、强化一次执法机关工作联系。与行政执法机关就刑事案件对接工作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座谈、对接,畅通案件办理渠道,解决群众反应强烈、久拖不决的案件。时间:2017年9月前,责任人:唐  荣、陆立敢。

6、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针对不起诉案件开展人民监督员评查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时间:2017年11月前,责任人:黄彩花。

五、其他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特点,根据群众在本次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并了解社会公众困难和需求,积极答复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不断加强与受访对象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对检察工作满意度。

1、院党组将本次活动将列入本院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在本次活动中不完成工作或工作不认真的部门和个人,开展问责。

2、各科室要将本次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3、不按照工作节点开展工作的科室,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

4、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定期进行督查,对出现问题不整改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党纪国法进行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