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主责主业,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8年,我院配合和协助职能部门对环境污染、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护绿色生态和食品药品安全,全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17人,起诉12件17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2018年度,我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2人,共起诉被告人239人,所提起公诉的32名“涉恶”被告人,被县人民法院认定为“涉恶”的9人。
2018年度,我院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发放5.32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款,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我院还对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42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24名被告人不予起诉,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2018年以来,我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纠正漏捕嫌疑人4人,纠正漏诉被告人11人,书面纠正监管活动违法5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督查行政机关晚会国有财产872.5万元。
2018年以来,我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多名工作人员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嘉奖,协助百色市检察机关和县委召开文明单位现场推进会,并在会上做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