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绩效整改工作情况

更新日期:2019-11-08 来源:本站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绩效整改工作情况

 

2018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

我院于2019年8月收到县绩效办转发通知,其中附件一有群众在《2018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计划表》中反应称“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司法方面,违权以及案件的处理不到位,希望政府管理好这方面,提高效率,更有效地针对问题去解决”(问题编号120180100900198)。

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我院就此召开了党组会,对此问题进行查找原因。经分析、查找,我院无此类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为促进我县绩效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我院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从自身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以预防,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根据整改内容和措施,我院将长期坚持以下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坚持案件统一受理、统一移送,杜绝超期办案。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开展案件受理和移送工作,对所有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对临近办案期限的案件发出预警,杜绝检察官超期办理案件和超期羁押情况发生。二是坚持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工作,案件均由有办理资格的人员办理,杜绝违规办案情况发生。所有受理的案件均由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统一业务系统进行分配,分配范围仅限于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各员额检察官等),禁止没有办案资格的人员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案件办理权限。三是开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使用电子系统分配案件;对重要案件的拟不起诉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评查,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所有移送我院的案件,均要在统一业务系统内登记,不进行登记的不能分配给办案人员办理;具有重大、疑难、影响力大的案件,拟做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要邀请人民监督员就案件情况进行评查、评议。

截至目前,上述各项工作开展正常、顺利,我院将就上述内容长期坚持。

 

提高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满意度工作

为提高我县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社会评价满意度,根据《德保县提高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满意度工作办法(试行)》(德绩发〔2017〕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2018年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情况与2019年检察工作实际,2019年初,我院制订了《德保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六个一”活动方案》。

根据方案,我院立足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血肉关系,结合和围绕社会重点、热点问题,多方面开展工作。

为此,我院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工作措施,从“走访一个、救助一次、宣传一次、联系一次、评查一次、点赞一次”方面出发,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由控申部门牵头组织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款,解决受害人实际困难。二是由办公室、民行科等牵头,组织一次开放日(宣传)活动,将案件办理情况与开展环境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扫黑除恶等工作向县领导、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人民群众通报。三是针对精准扶贫工作、挂点帮扶工作与我县投资环境实际,组织院领导到挂点村屯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慰问、帮扶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组织院领导到本地企业开展座谈,了解并改善执司法方式,提升投资环境。四是与县人民法院一起,利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组织开展观摩和教育工作,着重解决群众反应强烈、重点的问题,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人民获得感。五是针对不起诉案件开展人民监督员评查工作,或由案件管理部门就特殊案件开展评议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六是针对2018年度绩效群众反馈问题,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就整改工作与2019年绩效工作进行公示、宣传,争取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点赞,并根据其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目前该项工作除救助工作因资金问题尚未开展外,其余工作基本完成。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