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自治区爱卫会卫生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论辩赛优秀组织奖、平安德保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得县级以上表彰4人次。
一、强化政治引领,检察力量更好服务中心大局
(一)严防死守,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措施。24小时备战,为“2.4”疫情阻击战、歼灭战贡献检察力量。每日派出4名干警前往德保县城南、城东高速路口卡点执勤,常态化助力疫情防控。二是积极办理涉疫案件。办理涉疫案件1件1人。
(二)担当实干,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建设,派出3名工作队员长期驻村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全院干警继续与145户脱贫户跟踪帮扶,做到“四不摘”;全力支持金额推进荣华乡陆基养鱼项目,并组织工会会员到荣华乡平隆村开展扶贫消费。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件4人,救助金额9万元。
(三)履职尽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依法严惩影响企业发展的侵犯财产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批准逮捕3件5人,提起公诉1件2人。
(四)恪尽职守,主动有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23件,回复率和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积极推进检察长接访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4人,接待案件14件,批办案件14件,亲自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3件。
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做优刑事检察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66件117人,不批准逮捕31件61人,无超期办理案件。受理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件79人。经审查,审结149件230人,提起公诉78件134人,不起诉20件26人,改变管辖4件4人。所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6件136人。
(二)强化部门沟通联动,做实行政检察
围绕“治安行政处罚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前往德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2019年至2021年的案卷,针对治安行政处罚类案件的执法及执行情况开展重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提起非诉执行申请。受理行政案件2件,正在办理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并回复。
(三)保障人民美好生活,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开展“守护平安祥和春节”、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实地走访德保县城区内各村屯、小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共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立案17件,法院判决支持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立案2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履行职责17件。
(四)切实压实监督责任,做强刑事执行检察
一是积极主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出口头纠正意见6次,发出11份纠正通知书,均得到采纳。二是做好监管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对在押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配合看守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参加联席会1次、狱情分析会2次、安全大检查2次。三是对县看守所和6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制发检察建议4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不断压实检察监督责任。2022年,共办理涉财产刑罚执行检察案件3件,发出纠正通知书3份,均得到采纳。
(五)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认真落实未成人特殊保护政策,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检刑事案件22件32人,批准逮捕15件2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6件16人,起诉9件9人。组织干警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暨法治进校园活动。
(六)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改革规范化建设。
一是根据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经费保障、固定资产进行统计测算,完成结算测算。二是加强检警协作。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健全检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举办检警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标准。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8件,公安机关均及时回复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13.79%,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经监督后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件1人,诉讼监督有效开展。三是开展涉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在办企业合规案件1件1人。
三、强化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干净忠诚铁军
(一)筑牢思想防线,统一行动凝心聚力
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云山夜校23期。
(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守住廉洁底线
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常态化督促党员干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促进纪律作风教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活动,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关键岗位干警谈话14人次。“一把手”上党课2次。
(三)勇于自我监督,坚持从严管党治警
一是确保各项纪律制度贯彻落实。对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开展干警在位情况、工作日饮酒情况及党建工作专项督察6次,对书记员开展约谈3次。二是严格警车的管理与使用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警车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察,坚持做到“五查”。三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每月按时上报重大事项报告。对填报重大事项“零报告”和报告少的部门进行自查,确保所有的领导干部干预行为都能如实记录在案。